无锡市锡山区慈善会慈善救助项目
2008年,区慈善会将紧紧围绕助困、助医、助学、助老、助孤、助残等开展慈善救助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慈善助困项目
(一)对因突发性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实施一次性救助。
1、实施主体。各慈善分会。
2、救助内容。对锡山户籍困难居民和在锡山居住满6个月并持有居住证的外来困难居民实施困难救助,每人每户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5000元。
3、操作程序。困难对象向慈善分会提出申请,填写救助申请表,各慈善分会根据困难情况,确定救助额度,并予以发放救助金。
(二)发放慈善物资。
1、实施主体。各慈善分会、区民政局。
2、职责分工。民政部门提供特困对象名单;区慈善会和各慈善分会负责实施。
3、救助内容。通过慈善超市等途径向困难群众发放慈善物资及慰问金。
4、操作程序。由民政部门提供特困对象名单后,区慈善会、各慈善分会发放慈善物资及慰问金。
二、慈善助医项目
(一)新农合医疗专项救助。
1、实施主体。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慈善会。
2、职责分工。卫生部门提供因住院发生大额医疗费用的参合对象名单;区民政局组织实施救助;区慈善会配合政府实施救助。
3、救助内容。
根据《锡山区医疗救助办法》(锡府发[2007]42号)文件,配合政府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救助工作。
4、操作程序。专项救助在年终新农合结报的基础上,由区卫生局提供住院大额医疗费用对象名单,区民政局实施救助。区慈善会配合政府实施救助。
(二)“生命之光”大病重病救助。
1、实施主体。区慈善会、各慈善分会、区红十字会、区民政局、区卫生局。
2、职责分工。民政部门负责确定困难对象;卫生部门负责提供或审核患者名单及材料。区慈善会、各慈善分会、区红十字会负责对相关对象实施救助。
3、救助内容。
一是对因患白血病导致家庭贫困的对象实施救助。当年新发生的白血病患者,可申请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1万元;今后,白血病患者每人每年可申请一次性救助5000元;对进行干细胞移植术的白血病患者,视生活贫困程度给予一次性3-6万元救助。由区红十字会、慈善会负责实施,所需资金从区红十字基金及区慈善资金中列支。
二是对因器官移植导致家庭贫困的对象,按实际支付手术费用的10%实施救助,最高限额不超过5万元。手术后第二年起,服用抗排异药期间,每年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8000元。由区慈善会负责实施,所需资金从区慈善资金中列支。
三是对因患尿毒症需长期血透导致家庭贫困的对象,视贫困程度每人每年给予一次性救助3000-6000元。由区红十字会、慈善会负责实施,所需资金从区红十字基金及区慈善资金中列支。
四是对因患红斑狼疮导致家庭贫困的对象,每年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5000元。由区慈善会负责实施,所需资金从区慈善资金中列支。
五是对低保户、五保户、低收入户、持证重度残疾人、特困职工本人患恶性肿瘤的,在住院及放化疗期间每人每年可申请一次性救助6000-8000元。由慈善会和各慈善分会负责实施,所需资金从区、镇两级慈善资金中列支。
六是对因患血友病导致家庭贫困的对象,每年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3000元。由区慈善会负责实施,所需资金从区慈善资金中列支。
七是对因患再生障碍性贫血导致家庭贫困的对象,每年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5000元。由区慈善会负责实施,所需资金从区慈善资金中列支。
八是对未享受到上述专项救助的低保对象、五保户及低收入户患糖尿病、高血压ⅡⅢ期、甲肝外的慢性肝炎、恶性肿瘤、冠心病、帕金森综合症、中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肾炎、关节炎等慢性疾病(严重)的,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2500元。由各镇、街道和开发区慈善分会负责实施,所需资金从分会慈善资金中列支。
九是对因患其他大病重病造成生活特别困难又无自救能力的居民,每年给予一次性救助最高限额3000元。由各镇、街道和开发区慈善分会负责实施,所需资金从分会慈善资金中列支。
4、操作程序。患者或其家属携带慈善救助相关材料向各慈善分会提交申请。慈善分会在对材料进行初审后,由患者或其家属填写《大病重病专项救助申请表》,经相关部门盖章审核后,送交责任单位审批发放。区红十字会负责实施的项目,申请人到区镇红十字会提出申请。
(三)对在市精神卫生中心慈善精神病区就诊的贫困患者实施救助。
1、实施主体。区慈善会、各慈善分会、市慈善总会、区民政局。
2、职责分工。各慈善分会受理;区慈善会审核;市慈善总会审批;区民政局确定困难对象。
3、救助内容。在市精神卫生中心慈善精神病区就诊的贫困患者,3个月一个疗程,每人每月需1800元治疗费。其中慈善分会承担每人每月500元补贴费用,其余款项由市慈善总会和病人家庭分别承担1000元和300元。慈善床位共计10张。
4、操作程序。各慈善分会受理患者,经市、区慈善会审核审批,民政局签署意见后,将患者送市精卫中心就诊。
三、慈善助学项目
(一)“希望之星”慈善助学。
1、实施主体。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区慈善会、各慈善分会、区民政局。
2、职责分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摸底建档、分类归口及救助金申请、发放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确定困难学生;区慈善会负责拨付专项经费资助区内贫困学生;各慈善分会负责本区在外贫困学生救助金的发放工作。
3、救助内容。
根据《锡山区教育救助工程实施意见》,对具有锡山区户籍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在校学生(含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大专、大学各学段)及在锡山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全家全年收入低于我区低保线)、品学兼优的非锡山户籍学生实施救助。
一是区慈善会每年资助“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在区教育局)60万元,专项用于本科生以及在我区学校就读贫困生的教育救助。
二是由各慈善分会对区外职业学校就读的锡山籍困难中专生每生资助2600元/年;区外职业学校、高等院校就读的锡山籍困难大专生每生资助3000元/年。
4、操作程序。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进行摸底建档,经汇总整理后将名单报区慈善会和各慈善分会,区慈善会根据名单拨付教育部门60万助学专项资金,慈善分会对区外职校大中专生以及高等院校大专生实施救助。
(二)结对助学,赠送物资。
1、实施主体。区慈善会。
2、救助内容。
一是通过媒体、网络等途径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结对助学活动,吸引社会力量与困难学生形成一对一、一对多或多对一的救助对子。
二是向民工子弟学校赠送图书或其他教学物资。
四、慈善助老项目
(一)改善敬老院老人生活、养老设施。
1、实施主体。区慈善会、各慈善分会、区民政局。
2、职责分工。民政部门提供区内社会养老事业情况;区慈善会和各慈善分会负责实施。
3、救助内容。随着社会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为积极配合区委区政府加强老龄工作的要求,改善敬老院老人生活、养老设施。
4、操作程序。由民政部门提供我区社会养老事业情况,区慈善会和各慈善分会根据实际情况,经过科学评估后实施。
(二)居家养老补助。
1、实施主体。各慈善分会、区慈善会、区民政局。
2、职责分工。民政部门提供我区居家养老实施情况;各慈善分会负责实施;区慈善会给予扶持。
3、救助内容。
对居家养老服务场所给予适当运行补助。
4、操作程序。由民政部门提供我区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区慈善会、各慈善分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走访慰问敬老院老人。
1、实施主体。各慈善分会、区民政局。
2、职责分工。民政部门提供我区敬老院老人情况;各慈善分会负责实施。
3、救助内容。重阳节、春节等节日对敬老院和福利中心的老人进行走访慰问。
4、操作程序。由民政部门提供我区敬老院老人的情况,各慈善分会组织走访慰问活动。
五、慈善助孤项目
开展“手拉手爱心结对”活动。
1、实施主体。区慈善会、区民政局、区妇联。
2、职责分工。区民政局、区妇联提供孤儿名单;区级慈善会负责实施。
3、救助内容。
一是由区慈善会、各慈善分会、区民政局、区妇联组织各界爱心人士与全区孤儿一起开展结对活动,对孤儿进行经常性的经济与精神、心理全方位的扶助,使孤儿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
二是向孤儿家庭年终发放一次性慰问金1000-2000元。
4、操作程序。由区民政局、区妇联提供孤儿名单,区级慈善会组织结对活动,并发放慰问金。
六、慈善助残项目
(一)资助残疾学生。
1、实施主体。区慈善会。
2、救助内容。对特殊学校的残疾学生开展节日慰问,资助他们生活、学习等。
(二)“明亮工程”,资助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费用。
1、实施主体。区慈善会、区民政局、区残联。
2、职责分工。区民政局提供相关对象名单;区残联负责实施;区级慈善会负责资助。
3、救助内容。
根据区政府《关于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的实施意见》(锡府发[2008]38号)文件精神,对60岁以上老人及贫困白内障患者(包括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实施康复手术资助。
4、操作程序。由区残联提供对60岁以上老人及贫困白内障患者名单,区级慈善会负责资助以上对象的复明手术费用。
七、冠名认捐企业定向救助项目
与冠名基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区慈善会的章程和宗旨,协商确定救助对象。
1、实施主体。区慈善会和各慈善分会、冠名认捐单位(红豆、华夏、兴达、嘉联、英特派爱心基金)。
2、职责分工。冠名认捐单位提出认捐意向;区慈善会和各慈善分会负责操作实施。
3、救助内容。区慈善会与冠名认捐单位签定协议,根据《无锡市锡山区慈善会章程》及冠名单位捐赠意向,协商确定救助方式和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按项目确定。救助方式及救助内容可按照区慈善会和各慈善分会救助项目实施,也可独立于区慈善会和各慈善分会救助项目,另行协商制订。
4、操作程序。冠名认捐单位向所在地慈善分会提出申请,经慈善分会审批后,由企业和慈善分会共同发放救助金。冠名基金使用情况年底需报区慈善会备案。
八、其他救助项目
1、各慈善分会根据自身实际制订救助方案及预算,方案及预算需报区慈善会备案。
2、对慈善超市建设进行补贴。
3、对新疆阿合奇县贫困人群实施慈善捐助。
4、由市慈善会统筹实施项目。
5、其他应急救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