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残疾学生。
1、实施主体。区慈善会。
2、救助内容。对残疾学生开展节日慰问,资助他们生活、学习等。
3、经费预算。区慈善会预计支出10万元。
(二)“明亮工程”,资助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费用。
1、实施主体。区慈善会、区民政局、区残联。
2、职责分工。区民政局提供困难对象名单;区残联负责实施;区级慈善会提供资助。
3、救助内容。
根据区政府《关于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的实施意见》(锡府发[2008]38号)文件精神,对60岁以上老人及贫困白内障患者(包括低保对象、低收入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残疾人)实施康复手术资助。
4、操作程序。由区残联提供对60岁以上老人及贫困白内障患者名单,区级慈善会负责资助以上对象的复明手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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